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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作博爱县体育馆旁13亩地块出让

更新时间:2016-07-19 09:53:29 浏览次数:637次
区域: 焦作 > 博爱
来源:个人
供求:出售
面积:8400 平米
价格:1
单位:
类型:土地
具体位置:中山路与海华路交叉口,中山路南海华路西
项目位置:中山路与海华路交叉口,中山路南海华路西
项目内容:项目总面积约13亩,工程部分异地建设总面积为4000平方米的新消防站,新消防站建设完成后,可将老消防队地块出让
交通优势:交通条件极其便利,方便出行。距离焦作市区20分钟的车程,离新城行政区不到五分钟车程。

就该项目而言包含以下具体内容:
(1)新消防队大队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的投资建设(含室内装修);
(2)老消防队划拨用地范围内的两户住宅、两处门面的拆迁补偿费用;
(3)新消防大队占地20亩的征地费用;
(4)整理出的13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。
2、投资总额:项目总投资额为920万元,其中现金部分320万元,工程代建投资600万元。
3、可出让土地:该项目整理后可出让净地面积13亩出让居住用地,规划条件暂定。
4、项目投资收益权价款:投资权拍卖参考价为920万元(折合毛地单价70.7万元/亩)。该价格为13亩土地出让成交价的溢价分成的基数,投资人在净地出让前实际仅需投资320万元。
5、付款方式:投资人竞得投资收益权后,十日内付付清320万元全款。工程投资600万元以“代建制”方式完成,投资人垫付前期投资。
6、投资回报:投资人的投资回报=(13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-项目投资收益权成交价)×一定比例。
7、土地供应:投资权竞得人付清全部征地补偿款(320万元),完成新消防队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的投资建设,约定区域内13亩土地即可出让。
8、投资人义务。作为投资人获取投资回报的要求,投资人必须参与13亩土地出让活动,并以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价格进行报价,以确保土地不流拍(即承担兜底拿地的义务)。
项目四优势:①地处县城交通要道,量大。②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完善。③采用项目投资收益权模式进行项目运作,资金投入小,供地快,还可获取土地出让产生的相应收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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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8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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